论法律人的理解向度——苏力一次著名演讲的启示

法律人应以其专业知识背景、职业经验等前见,作为理解、思考个案的前提和条件。 从对最先接触的事实的理解,发展到对事实背后所隐藏的,支持在先判断的元叙事的理解,最后回归到实在法律规范的理解,法律人的整个思维进路都蕴涵了独到的视角。本文将根据著名法理学者苏力教授在西南政法大学五十周年校庆上发表的关于“延安黄碟案”的著名演讲来揭示这一思维过程。
法律人 元叙事 法律规范 职业经验
彭世忠 梁灯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2-39
2005-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