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劳动教养问题适用的法律思考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动,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生活水平、思想观念的巨大变化,尤其是我国进一步健全了社会主义民主,加强了社会主义法制,确立了依法治国,以道德治国的方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本文介绍了劳动教养问题的行政法规、规章与法律抵触的情况,分析了适用劳动教养问题有关规定的危害性,并就劳动教养问题的法律归属进行浅谈。

劳动教养 小康社会 和谐社会 法律适用

张少英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国内会议

首届法律适用国际高层论坛

北京

中文

94-97

2005-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