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侦查权最佳归属及其侦查模式的嬗变
职务犯罪侦查权是法律监督权的应有之义,检察机关通过受理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控告举报,依法启动刑事调查和刑事侦查程序,从而达到对其进行司法惩处的目的。同时,从我国现行立法上看,法律确认的是实行由证到供的侦查模式。但在具体实践中,刑事侦查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还基本沿用着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这种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所以存续,与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机构建制、人员素质、侦控经验、技术装备等现实条件紧密相关的,但应该引起注意的是,这种侦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要求,必须向由证到供侦查模式作彻底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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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茂田 周庆峰
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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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22
2005-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