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採用第三十五號公報後之長期資產價值攸關性
我国於民国93年7月发布了第三十五号公报『资产减损之会计处理准则』,其主要精神在於反应公司资产的真实面貌,由於公报的实施,对於其所规范之资产摆脱了以历史成本作为评价之基础,而是改以净公平价值或使用价值取孰高者作为是否减损之依据。本文探讨公报中所规范的各类型资产在公平价值会计评价下之期末余额(权益法评价之长期投资、不动产投资、固定资产、商誉、商誉以外之无形资产、闲置资产)与各类型资产所认列之减损损失对於投资者是否具有资讯内涵。实证结果发现提早采用公司之采权益评价之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商誉、及商誉以外之无形资产之期末余额与股价呈显着正相关,表示投资者认为提列减损过後的资产余额,反应出其真实经济价值,而有助於未来的绩效的提昇,故与股价间为显着正相关。延后采用公报之公司,经过回归分析发现: (1)采权益评价之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及闲置资产在提列减损後与股价呈显着正相关,代表公司在采用公报後;投资者认为提列减损後之资产能够提昇未来的绩效,因而反应於股价上; (2)固定资产与闲置资产等该项资产分别与该项资产的减损损失相乘後的中介变数与股价间呈现显着负相关,表示在公报在适用前,帐上该顼资产并未表达出其真实价值,所以投资者将其减损视为不利的讯息,当该项资产认列之减损愈大时,其与股价之间成显着负相关。上述结果显示第三十五号公报规范下之长期性资产对投资者而言具有资讯内涵。
公司资产 市场反应 回归分析 长期资产价值
曹嘉玲 王敞彰 吳孟芬
淡江大學會計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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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