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与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战略
2005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现代服务业,将法律服务业纳入到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未来律师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律师业的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时期,律师业工作者应认真学习领会“十一五”规划,从中勾勒出我国未来律师业的发展蓝图。本文对中国律师业的过去与现状进行介绍,简述了较发达国家律师业的发展历程,并提出“十一五”规划对于法律服务业的规定。
律师业 发展战略 法律服务 和谐社会
赵曾海 范围
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 中国人民大学
国内会议
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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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