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的合并与联盟——律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笔者认为,目前出现的律师事务所的合并与联盟,既是参与合并与联盟的每个律师事务所的自主主观选择,也是在中国人世后形成的法律服务市场环境的压力下,在律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新阶段出现的必然现象。只有不断地通过合并与联盟,才能克服目前我国律师业普遍存在的“小所小业务”现象,形成充分的市场竟争力,从整体上提高我国法律服务业的水平。本文介绍了现阶段律师事务所的特点,分析了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限制因素,指出合并与联盟是律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律师事务所 可持续发展 法律服务 市场竞争力
王维嘉
山东诚亦成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太原
中文
118-121
2006-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