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基本问题研究
由于不动产对社会、团体、个人的意义巨大,所以在制定当今物权法的过程中,不动产物权将是物权法的重点。而不动产在物权法中的重要地位,与不动产登记制度有密切联系。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法,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分散于许多相关的法律中,而且相互之间存在较多不协调之处,故对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研究,对我国物权制度的完善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简述了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性质与作用,介绍了不动产请求权的相关内容,并就不动产登记救助及资任机制进行了讨论。
不动产登记 物权法 不动产请求权 救助机制 资任机制
韦文津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太原
中文
187-191
2006-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