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简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法规配套问题——以一个行政诉讼个案为研究视角

本文介绍了我国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全国第一例质疑“不系安全带违法”的诉讼案情,本案出现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驾驶员和前排座乘车人都必须使用安全带的规定是否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笔者以此案对法规配套问题进行了讨论,指出在进行立法修改的时候,立法者一定要“瞻前顾后”,“左顾右盼”,有关国家部门也一定要根据相关法律的授权,尽快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及时弥补法规衔接的空隙,以保证法律的严密性、统一性和权威性。

道路交通安全法 行政诉讼 法规配套 法律严密性

李明 吴情树

福建天衡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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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