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纠纷的司法救济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轮大规模建设城市的浪潮,由于城市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市区的日益膨胀,近郊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变性,伴随着征地所带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问题由此凸显。在依法治国的今天,用单纯的行政手段已无法妥善地解决此类问题,越来越多的相关利益人把注意力转移到法律手段上来,转而寻求司法救济,因土地征用补偿问题起诉村民委员会的案件由此不断上升。然而,在我国当前的司法环境中,此类案件的司法救济途径存在着重大法律障碍,导致很多案件得不到司法救济,笔者最近就接触到这样一个案件,本文就此案件的可诉性、性质以及由此引申出来的法律问题作一些探讨。
农村集体经济 收益分配纠纷 司法救济 土地征用补偿
舒展
广东金一诺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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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264
2006-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