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以知识产权诉讼为例
我国《专利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在发生专利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这是专利诉讼中关于举证责任分担的特殊规定。因此,举证责任问题是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介绍了举证责任的概念、含义及分担规则,并对举证责任倒置及举证责任转移进行了简述。
举证责任 分配规则 知识产权诉讼 专利法 专利诉讼
马东晓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国内会议
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
太原
中文
504-509
2006-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