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关键性的机构改革:关于人权理事会与建设和平委员会的思考
成立建设和平委员会和人权理事会是为了解决当今世界所面临的“发展、和平与安全、人权”三大主题,改善联合国机构的效能。建设和平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在过渡时期向联合国提出相关对策,以唤起各方对战乱国家冲突后恢复工作的持久关注并组织持久、有力的国际援助,避免战乱国家重新陷入战乱。而目前各国在人权问题上分歧严重,人权理事会如何与各成员国一道寻求和建立人权领域更多的共识,加强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建设,将是其面临的最重要的任务。
联合国 机构改革 人权理事会 建设和平委员会 管理职能
赫塔·道伊布勒—格梅林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118-128
2006-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