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的技艺:通过解释适用法律
在法学领域,现代解释学,充分展现了法律规则与法律事实相互迎合的过程。我国法官也应该顺应解释学的现代转型,实现在规则寻找上从司法消极走向司法能动、在事实发现程序上由对抗走向对话,以及在裁判方法上由案例到判例指导的转变,从而增加裁判确定性和法律统一性。本文分析了事实发现与法律寻找的现状,并对法理演讲、司法行为及法律解释等内容进行了简述。
法律规则 裁判方法 法官
王铁玲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广东佛山
中文
643-657
2005-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