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司法裁判:在价值博弈中寻求协调与平衡

法律是一个以多元利益并存为基础的社会调整机制,司法过程中,法官需要在多元利益和价值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下进行衡量和判断,以实现法律终极价值——社会公平与正义。那么,要考察法官如何在程序价值与现实利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上找到契合点,如何在多元利益与价值中寻求和谐与平衡,首先要对影响法官裁判的理论与价值因素作为切入点进行具体考量。本文介绍了多元价值冲突的理论基础,对多元价值的平衡与协调进行分析,并指出法官正当裁判路径选择的关键在于提高法官的综合司法能力,从抽象的法到具体的法,从逻辑的法到实证的法,这中间体现的应当是法官的良知、智慧和努力。

司法裁判 多元价值 法官裁判 社会公平

昃晶雯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全国法院第十七届学术研讨会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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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