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正确体现立法精神之思考——关于虚伪供述国家免责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从事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十年来,在审理案件中,对于适用国家免责条款曾产生过困惑,特别是对于认定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遇到诸多问题,使笔者萌生在今年关于司法能力建设课题上首选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本文探讨关于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国家免责条款的法律适用,着眼于司法活动正确体现立法精神,彰显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国家赔偿 国家免责条款 社会公平 司法能力
王友莉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广东佛山
中文
1268-1278
2005-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