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分配方式改革的制度化进程探析——兼论行政职能在司法管理中的正当运作
国内的学者似乎一直很少关注案件分配制度,但是案件分配制度的重要意义是司法实践所无法忽视的,近年来许多法院开始自发地关注这一课题,并做出了具体的改革尝试,最高法院曹建明副院长在2002年亦指出:“案件分配制度是需要研究的重点内容之一”,司法改革中已经不知不觉地出现了“案件分配方式改革”的有力话语。然而由于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导,这项改革事实上尚未得到广泛的重视和推动,至今未能建立起一个形成广泛共识的案件分配制度,改与未改的法院都在各行其是,改革的进程似乎已经陷入僵局。作为对分案制度的作用有切身体会的基层法官,笔者认为,不仅有必要而且有义务证明这项改革实践的价值,并且发现和解决改革进程中的问题,以推动这一改革沿着制度化的轨道继续前进。考虑到由于所处司法环境的特点,行政职能在中国当代司法管理中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需要正确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并确保其作为审判管理的附属和辅助来发挥积极的作用,而案件分配一直是作为一项行政管理手段存在,所以本文还将从微观的角度分析行政职能在案件分配制度中的作用,探析这种行政职能在分案管理中正当运作的方式。
司法管理 行政职能 制度化进程 案件分配
徐学坤 杨奇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广东佛山
中文
252-263
2005-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