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利益均衡与制度没计——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上诉权问题探究

长期以来,由于弱小的犯罪行为人和强大的国家之间力量对比的强烈反差,使得理论和立法、司法界把关注的目光首先投向了犯罪行为人。为了保持诉讼结构的平衡,人们制定的旨在保护被告人权利的国际公约俯首即拾,国内立法也相当完备;而对被害人作为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认可及权利保护却被国家公权力的光芒所障蔽,被人们尤其是立法界和学界忽略了。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上诉权问题,是我国刑事公诉案件诉讼中回避已久的问题,也是国际人权立法的历史盲区。缘于此,不仅被害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救济、保护,而且常致刑事司法于被动境地,还不利于矛盾纠纷的根本解决,破坏了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间的利益均衡,有悖于司法公平的基本准则。本文认为,要彻底探寻人性,保护人权,摆脱司法窘境,维护司法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对被害人上诉权问题进行深入反思、剖析与清算,并从立法上进行疏浚。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以上诉权,已成为刑事诉讼立法当务之急。

利益均衡 制度没计 刑事公诉 上诉权

万永海 姜福先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全国法院第十七届学术研讨会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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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440

2005-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