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不规范广告语初探——对《羊城晚报》、《新民晚报》、《北京晚报》的内容分析

不规范广告语,是指利用谐音字或其他字替代熟语、成语、俗语或诗句中个别文字的广告用语,如“痔(志)在必得”(某药广告)。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随着不规范广告语言的出现以及增多,广告语言规范化的问题就成为广告学术界关心的问题。对于广告中应不应该出现不规范用语,存在着支持或反对两种对立的观点。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对广告中出现不规范广告语的状况进行了分析。

商业广告 广告语言 报刊广告 语言规范

汪澜 黄合水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系 中广协学术委员会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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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