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公安高等教育创新型人才培养呼唤“教官制”

本文对公安高等教育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进行了探讨。建设创新型国家,呼唤具有创新精神的教育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高等教育承担着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重任。公安高等教育实施“教官制”是创新教育的一种尝试,是培养实用型、实战型高素质人才和搭建实战与教学结合的平台。

高等教育 公安院校 教育改革 教官制度

张琼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高教学会高教管理研究会2006年学术年会

广西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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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295

2006-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