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选择
2004年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简称两个《试行办法》)奠定了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框架,“缴费确定型”(DC型)完全积累制符合我们国家的国情,比“待遇确定型”(DB型)更具有市场竞争力。本文分析了DC型对资本市场发展的影响,并对DC型信托制在中国适应性进行评估。
企业年金制度 基金管理 缴费确定型 完全积累制 待遇确定型 资本市场
郑秉文
中国社科院拉美所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04-106
2006-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