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实现途径
本文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实现途径进行了探讨。和谐社会是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奋斗目标。首先,应充分理解和谐社会的内涵,所谓和谐,协调之意。它是横贯我国和西方国家的一个政治理念。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干部提高构建和谐社会主义能力理论研讨班开班式讲话中明确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和人与自然的和谐两个方面,但主要是指社会关系的和谐。其次,应明确国内面临的新形势,正视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贫富差距、社会阶层分化和生态环境引起的一系列问题。第三,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努力建设和谐社会。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贯穿构建和谐社会的全过程;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社会宏观调控机制,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加强国民素质教育,增强凝聚力;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社会构建 社会关系 社会约制 社会公平
于洪波
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110034
国内会议
沈阳
中文
528-531
2006-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