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加强我国世界遗产法制化建设

世界遗产包含物质性的与非物质性的两种,而在物质性的世界遗产中,又有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遗产即“双遗产”三种情况。本文主要以世界文化遗产为立论对象,探讨我国世界遗产立法问题。

世界文化遗产 文物保护 法制化建设

束有春 李燕

江苏省文化厅 南京农业大学

国内会议

第二届世界遗产论坛——世界遗产与城市发展之互动学术研讨会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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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