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析海峡两岸高科技产业的分工互补性

本文对海峡两岸高科技产业的分工互补性进行了分析。海峡两岸高科技产业发展程度不同,具有的内部条件和面对的外部因素也不一样。两岸拥有的生产资源丰缺程度差异较大,在实现比较利益的前提下,高科技产业的分工型态以垂直分工为主,并逐渐向垂直分工与水平分工交叉并存的“功能性”分工过渡。在互补模式上,两岸高科技产业通过进出口贸易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尽管两岸贸易存在严重的不平衡,但在两岸相互出口的产品结构上已逐渐趋同,并且高科技相关产品在贸易结构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运用SWOT分析法可知,两岸高科技产业具有各自的优、劣势,并存在相应的机会和威胁,彼此间存在着较强的分工互补性。这种分工互补结构,能够使在客观上存在的比较利益关系,转化为巨大的经济互利成果和产业分工合作的良好绩效。未来两岸高科技产业只有进一步加强相互分工与合作,才能开创新的发展契机,促进区域性经济协作体系的形成,从而更好地迎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的挑战,并最终实现两岸在经济上的完全整合。

区域经济 海峡两岸 高科技产业 产业整合

王鹏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台湾经济研究所

国内会议

首届海峡两岸管理科学论坛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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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342

2006-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