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服刑人员的法定权利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联合国相继通过了一系列涉及服刑人员权利的国际公约。这些国际公约促成了服刑人员权利的国际保护,也推动和督促了各国(包括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在其国内法中对服刑人员权利的确认和保护。确认并保障服刑人员依法享有权利,已是现代各国刑罚制度共同遵循的一条基本准则。新中国监狱十分重视对服刑人员的人格和尊严的保护,已建立了较为广泛的服刑人员权利及权利保护制度。监狱法律制度对女犯、未成年犯、老弱病残犯和少数民族服刑人员等某些特殊服刑人员群体都规定了特殊的权利保护内容。在确认并保护服刑人员的特定法律身份和权利的同时,法律对服刑人员权利内容和实现方式设置了行为规则。
服刑人员 法定制度 权利保护 法律身份
马建文
广东警官学院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3-9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