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权博弈与国家义务论
以权利控制权力是宪法至上之内在精神,有效控制权力、保证权力良性运行是宪政秩序运作之基础与要求,权利与权力的平衡状态是宪政秩序运作之基本保证,通过法律规范和约束权力来保障公民权利是控制权力之基本途径,那么设计以国家保障人权为重心之法律规范并构建完善之国家义务体系,则定当能消解权利与权力博弈之困境,所以,国家义务具有制衡功能。
公民权利 国家权力 国家义务 法律规范
蒋银华
广州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320-329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