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的宪法学思考--从姜岩案看个人隐私权和公众言论自由之间的平衡
作为一种信息搜寻方式的“人肉搜索”,是公民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的重要表现。虽然在客观上能够对违法行为产生震慑,但同时也有可能带来网络暴力,侵犯个人隐私权。当隐私遭遇“人肉搜索”时,首先应当明确网络言论自由的特点及其运作方式,理解限制言论自由的法律原则,方能给予“人肉搜索”恰如其分的法律地位和合理适度的制度框架。宪政实践表明,运用宪法解释方法能够平衡基本权利之间的冲突,使隐私权和言论自由均能够得到充分的宪法保护。
人肉搜索 隐私权 言论自由 宪法保护
戴激涛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433-442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