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诉讼权利面临的新问题与解决对策--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现状为研究视角
我国实行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和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但由于少数民族地方司法人才严重缺乏,法学教育与司法实际要求脱节、诉讼过程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不充分等因素的制约,使少数民族公民的诉讼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本文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现状为研究视角,以少数民族公民语言文字诉讼权利的实现与保障为切入点,分析目前少数民族公民在诉讼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方案。
少数民族 语言文字 诉讼权利 权利保障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李宝奇 庄宇
廷边大学法学院 延边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473-482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