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下适用宪法--“宪法司法化”质疑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最根本的政治宣言、法律誓言,承担着“人权保障书”的责任,担负着维护根本制度的任务。宪法适用不是宪法实现的必然途径,但却是其后盾和最终保证。如何适用宪法,很多论者想起了专司法律的司法机关,于是“宪法司法化”成为学界的流行话语。本文对“宪法司法化”语义进行了分析,浅谈了“宪法司法化”的质疑。
宪法 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司法化
熊文钊 曹旭东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594-600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