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再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建设 ——澄清与辨析

本文围绕”中国究竟有无宪政”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命题是否成立” 的重要理论和认识问题,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正面和反面、实然和应然等角度进行了解说、澄清和辨析.进一步论述了任何国家的宪政制度和体制都必须体现共性与个性、普适性与本土化的辨证统一之重要原理.阐明了党的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及人民代表大会制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一旦用宪政的精神和原则将其转化为处理好党法及党政之间、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以及国家权力相互之间的协调及制衡关系等,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当然内容.因此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确任重道远.且大有作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宪政建设 民主法治 公民权利

文正邦

西南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

成都

中文

133-140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