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乡村权威与法律权威的博弈——以村民自治为视角

自1982年《宪法》首倡”村民自治”到1998年村民自治进程标志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正式实施已经过了20多年.以国家为主导的村民自治运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着.然而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代表的法律权威在村民自治过程中却受到了来自乡村权威的挑战与博弈.但是乡村权威在法治化的进程中并不只具有负功能,相反我们可以通过改进制度和相关法律保障的方法加强对乡村权威的控制和引导,在村民自治过程中促进乡村权威与法律权威的融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文明.

乡村权威 法律权威 村民自治 法治化进程

陈倩 叶晓丹

福州大学法学院 福建福州 350108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

成都

中文

522-528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