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鉴定机构法医鉴定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作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出社会鉴定机构法医检验鉴定中存在以下一些问题:1、社会鉴定机构为追求经济利益,追求效率而忽视鉴定质量,造成多头鉴定、多次鉴定。2、不重视案情调查和病历调查,致使部分鉴定结论缺乏科学性、客观性。3、鉴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能去伪存真,全面客观分析送检材料。4、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制约不足。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逐一分析。
社会鉴定机构 法医鉴定 鉴定质量
张阿众 王斌 袁越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300073)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 (300400) 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检察院 (300450)
国内会议
厦门
中文
131-132
2008-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