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析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本文对某省2003年至2005年诉致法院的医疗机构承担了赔偿责任的70余件医疗纠纷案件做了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医疗机构大多因违反了转诊义务、注意义务、预见义务、告知义务和取得同意义务等几个法定义务造成患者损害而承担了赔偿责任,对此,文中做了详细的分析。

医疗机构 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 法律责任

张晓东 杨海云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810008)

国内会议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一次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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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167

2008-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