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振出局” 制度及其启示与借鉴
“三振出局”原是棒球比赛的一项规则。在棒球比赛中,如果一方的投球手接连投出三个好球,对方击球手都未能击中的话,该击球手就被淘汰出局。后来,这一术语被引入到刑法中,被引申为对惯犯、职业犯或有犯罪偏好者的一项刑事处罚措施,即如果一个人第三次被判犯有“重罪”,那么他将面临长期徒刑乃至终身监禁的严厉惩罚,从这个社会上“淘汰出局”。美国“三振出局法”施行以来,引起了很大的争议,褒贬不一。本文就“三振出局”制度是否具有合理性及是否可资借鉴的问题加以探讨。
三振出局法 犯罪偏好者 刑事处罚措施
郭理蓉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410-417
2008-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