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情节并存问题研究
量刑情节并存问题,是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刑事立法以及审判实践未能很好地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学界存认识上的分歧导致:第一,对酌定量刑情节的研究不够深入。例如,对如何界定酌定量刑情节的范围,刑法学界通常以列举的方法加以界定,但对其范围莫衷一是。第二,偏重单个量刑情节的孤立研究,几乎没有注意到情节并存时的具体适用。而事实上,在刑事审判实践中,一起案件往往具有多种量刑情节,这些情节既可能都是从宽处罚情节或从严处罚情节,还可能是数个逆向量刑情节并存,而这些同向或者逆向量刑情节又可分为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情节,从重处罚情节,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应当型和可以型量刑情节,罪前、罪中和罪后量刑情节的区别。对这些种类不同,性质与作用有别而又并存的量刑情节如何科学把握,刑法中没有具体的规定,学术界存在分歧,已经成为审判实践中最为棘手的难题。本文试图在对量刑情节并存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量刑情节并存适用应该遵循的原则和操作方法,以期对刑事立法和审判实践提供一点思路。
量刑情节 刑事立法 审判实践 自由裁量权
刘良 徐广东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418-424
2008-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