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量刑基准的确定

本文就量刑基准确定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了,首先应确立一个相对公平的量刑参考系数,其次在刑法所规定的“从重”、“从轻”意味着对具有此种情节的犯罪人的量刑必须以一定的基准为基础,因此,寻求从重、从轻处罚的参照系,对于正确量刑,对于使犯罪人受到其应得的处罚,对于防止犯罪人的无休止的申诉,对于考察人民法院的量刑是否适当,对于社会舆论正确引导民众对量刑结果的看法,都有重要的作用。同样地,寻求从重、从轻处罚的参照系,对于社会大众正确理解人民法院的判决,从而支持人民法院的工作,对于犯罪人的家属正确地对待人民法院的量刑,理解人民法院判决的正确性,也都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再有还应寻找量刑基准应遵循的逻辑思维过程,确定量刑的基准,应在假定不考虑犯罪人的具体的法定的量刑情节的基础上,但需要考虑犯罪人所有的与犯罪有关的全部犯罪细节包括犯罪的酌定情节,确定应对犯罪人的量刑基准。最后确定量刑的普遍基准需要必要的条件。

量刑基准 刑罚 犯罪性质 罪刑法定原则

朱建华

西南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2008年中国刑法学年会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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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14

2008-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