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司法适用
近年来,各种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损失惨重。但是,令人更加痛心的是,有些情况下,当安全事故发生以后,事故责任人为了某种考虑,不及时向相关机关汇报事故情况,或者隐瞒事故真相,致使事故发生以后,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救援措施,导致事故损失进一步扩大。为了有效应对这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增加规定了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文介绍了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理解与认定,就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进行综述。
安全事故罪 司法适用 犯罪界限 渎职犯罪
张亚乎
河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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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951
2008-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