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刑法法益保护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的冲突

刑法机能是刑法在运行过程中所具有的积极功能和固有作用。法益保护机能,指刑法通过惩罚犯罪保护社会生活中各种重要利益,进而维持社会秩序的机能;人权保障机能,指刑法所具有的防止国家滥用刑罚权、维护公民的自由不受非法剥夺的机能。本文从其实现机制、历史考察、冲突表现以及法理基础进行论述,以期对认识法益保护机能与人权保障机能之间的关系有所裨益。

刑法 保护机能 人权保障

黄伯青 林永鹏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国内会议

2008年中国刑法学年会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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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29

2008-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