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全面贯彻
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一贯奉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2004年以来,随着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语境中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提出,如何突出宽缓刑事政策在制度构建和司法处遇中的作用,得到普遍地强调。面对当前中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多元变化态势,本文探讨了未成年人犯罪中严厉刑事政策的运用,这对于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现有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一般规定与现实中未成年人犯罪严重化和“成人化”现象之间的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未成年人犯罪 宽严相济 刑事政策
张远煌 姚兵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340-349
2008-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