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污点公民”的刑事政策反思 ——以人权保障为视角

“污点公民”是指曾被人民法院依法定罪、判决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并已经履行完毕回归社会的公民,简单地说即具有犯罪记录的公民。本文以人权保障为视角,提出转变对“污点公民”刑事政策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及保障“污点公民”人权的建议。

污点公民 刑事政策 人权保障

向朝阳 葛晓燕

四川大学法学院 四川大学法律适用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2008年中国刑法学年会

南京

中文

399-407

2008-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