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刑法修正案经编纂后应重新公布刑法文本

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本文建议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经编纂后应重新公布刑法文本,且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刑事立法工作的同时,应将刑法的编纂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并朝宪法编纂工作的方向努力。

刑法修正案 刑法文本 刑事立法

周道鸾

国家法官学院

国内会议

2008年中国刑法学年会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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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451

2008-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