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11·2”杀人案的法医现场分析

本文对“11·2”杀人案的案情进行简述,并就现场勘查、尸体检验与物证检验的情况进行了介绍。通过法医学分析,对致伤物、死亡原因进行推测,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刻画,最后提出侦破结果。法医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破案,因此法医的全部工作应围绕破案而展开。在面对命案现场和尸体的时候,法医首先应确定案件的性质,然后根据案件性质划出犯罪嫌疑人的范围,最后依据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刻画。侦查工作以此展开,此被定性为“三定工作法”。

命案资料 法医学分析 现场勘查 尸体检验

张孝刚 王清永 雷海禄

郑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

国内会议

2008年命案现场勘查与分析交流会

重庆

中文

21-24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