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两起自伤伪称他伤案件的法医学检验

明确损伤方式从而明确案件性质,是基层法医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文介绍了两例自伤伪称他伤案的案例资料,法医经过损伤检验,认为两位当事人所述发案及作案过程不合乎一般规律,对被伤害当时及伤后的具体情况以及对犯罪嫌疑人相貌描述不清、含糊其辞,前后矛盾。两当事人均无医学常识,只注意到体表的颈部皮肤损伤,不了解机械性窒息过程中机体应出现的症状和体征以及颈部解剖结构与勒压痕应具有的形态特点。

案例分析 法医学检验 损伤鉴定 案件性质

丁培林 杨玉学 李晓芳

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

国内会议

2008年命案现场勘查与分析交流会

重庆

中文

178-179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