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两例特殊枪弹创的法医学鉴定分析

本文介绍了两例特殊枪弹创的法医学鉴定资料,结合案情、现场情况综合分析,例一死者是将口张开对准枪管想吹气或想吸枪管,以致酿成惨祸,属于意外。根据尸检所见,很显然例二的死因为枪弹创所致的颅脑损伤。由于弹壳进入其颅内,弹壳的飞行方向是底部在前,开口在后,说明弹壳是在火药燃烧所产生的后坐力的作用下进入颅内的,也证明是死者在玩弄猎枪子弹底火时眼睛对准观看的情况下发生的意外。

枪弹创 法医学鉴定 尸体检验 死因分析

张本彦

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元坝区分局刑警大队

国内会议

2008年命案现场勘查与分析交流会

重庆

中文

184-185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