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起伤害致死案件看死亡原因的法医学鉴定
本文介绍了三起伤害致死案的案例资料与尸体检验情况,通过法医学手段对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鉴定。这三个案例的根本死因均为颅脑损伤,虽然进行了系统解剖和病理诊断,但不能真正客观地反映死者的生前身体状况,在详细地分析临床资料后发现死者生前都患有较严重的疾病,这就涉及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问题,在死亡原因分析中应加以论证说明,以体现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而不应仅仅以根本死因来作为鉴定结论的终结。
伤害致死案 案例资料 死亡原因 法医学鉴定
杨志勇 王兴
天津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79-82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