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

党中央、国务院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为了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区域、城乡均衡发展和共同富裕,全面实现建设农村小康的目标.党的宗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就是让农民比过去生活得更美好和幸福,农民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提高农民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关键所在,因此有必要树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 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要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提高文化素质,着重抓好培训;三、提高生活质量,解除后顾之优;四、尊重农民意愿,强化主人翁地位;五、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自主管理;六、加强政府引导,调动农民积极性。

新农村建设 农民 政策宣传 指导思想 自主管理

李洪旭 陈宇 张星球

山河农场

国内会议

黑龙江省农场管理学会2006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学术讨论会

哈尔滨

中文

338-340

2006-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