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两种”给”字系统与清代南北官话——兼谈鲁迅与赵树理作品中的”给”字使用差异

本文讨论两组语料的“给”字系统。甲组:琉球官话课本《官话问答便语》(简称《官》)、《白姓官话》(简称《白》)、《学官话》(简称《学》)、《人中画》(简称《人》)、《鲁迅小说全集》(简称《鲁》);乙组:《老乞大新释》(简称《老新》)、《重刊老乞大》(简称《重老》)、《红楼梦》前80回(简称《红》)、《赵树理小说选》(简称《赵》)。其中,甲组和乙组的“给”作给予动词和弱化动词的情况差不多。

清代 南北官话 动词 ”给”字系统

李炜 李丹丹

中山大学中文系

国内会议

第三届汉语方言语法国际研讨会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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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275

2006-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