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权益法律保障与和谐社会构建 ——以社会性别平等为视角

男女平等发展既是人权问题,也是实现社会公正、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自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以来,中国政府积极履行对国际社会的承诺,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促进男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婚姻家庭等领域的平等,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在我国,男女两性在某些方面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本文试图通过考察我国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婚姻家庭领域的现状,分析现行法律对女性权益保障的不足,提出修改、完善现行法律的建议。
女性权益 法律保障 社会性别 男女平等
李春茹 陈苇 冉启玉
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5-23
2006-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