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两性和谐与权利的平等保护——私法中的社会性别意识

性别是人类最基本的自然属性,性关系是人的基本社会关系。在英文中,自然属性的性别称“sex”,社会属性的性别以“gender”来表示。本文介绍了社会性别与私法中权利的平等保护的关系,阐述了和谐社会与两性特征的尊重。

两性和谐 平等保护 社会性别

于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 法学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2006年亚洲地区性别与法律研讨会

北京

中文

38-47

2006-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