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国内适用评析
1979年12月1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以下简称《妇女公约》),因涉及人的繁衍问题及文化因素对两性关系的影响,而居于联合国人权条约体系的核心地位。本文介绍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下缔约国的义务,阐述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国内适用面临的挑战,对《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在国内适用困境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改善意见。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适用范围 政策措施
戴瑞君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 法学所性别与法律研究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08-120
2006-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