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法学研究中的性别视角

主流法律理论认为,法乃公平、正义、理性的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或者法律遵守,其所涉的都是普遍的“人”。法律中的主体概念,诸如公民、自然人等,不曾有性别之分。本文介绍了性别问题提出的方式和社会性别概念的反思,阐述了在法学研究中纳入的性别视角。

法学研究 性别视角 社会性别

谢海定 訾雪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法学所性别与法律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外语学院

国内会议

2006年亚洲地区性别与法律研讨会

北京

中文

263-271

2006-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