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别主流化视角下法学课程目标与教材建设

现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国家的教育规划,在课程、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中,把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教师培训课程,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教育内容,并正式将其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些举措与行动,有力地推动了男女平等的进程。本文介绍了社会性别主流化及其在法学教学领域的缺失,阐述了社会性别主流化视角下法学课程与教材的目标,分析了从教材着手,推动法学教育的“社会性别主流化”的重要性。
社会性别 法学课程 教材建设 性别意识
肖巧平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02-308
2006-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